和许尚在马尔代夫的头三天都挺好。
许尚长的亮眼,站在他身边,跟他笑着说话时,他都感觉到周围人的目光都在这,带着羡慕和赞叹。
这令他也感觉倍儿有面儿。
小孩儿也爱玩,总能精力充沛,明明前一晚蹦迪到凌晨一二点,第二天早上不到八点还能蹦起来,砰砰砰地敲他房门,非要带他去潜水。
后来小孩儿觉得天天敲门太麻烦,索性去前台要了一张备用房卡。
乔湾维持了多年的老年人生物钟,在这几天里被搅得天翻地覆,竟比平常上班还要累上许多。
但也真的热闹了好多,也比他一个人的时候开心了许多,就连晚上都能睡着了。
他看着那张唇红齿白的笑脸,也会忍不住跟着笑起来。
他想,这应该是这么多年来,他头一次没那么厌恶新年。
所以他更喜欢许尚了。
他向来不是优柔寡断的扭捏性格,那时他想,等他们一会安京,他就和许尚表白吧。
他就连表白时的餐厅都选好了,就去他最常去的那家。
乔湾的母亲是成门人,那家餐厅做的一手正宗川菜。
乔湾平常几乎很少去酒吧,他觉得那种地方太乱了,纸醉金迷,每一寸空气都充满了欲望的浮糜。
他不知道许尚为什么会喜欢那种地方,他只知道自己的直觉一向很准。
事就是在酒吧里出的。
那些人应该是冲着许尚去的,盯了他们好长时间了。
谁让许尚长了一张撩人的脸不说,还愿意到处招蜂引蝶,一点自知之明都没有。
在国内都畏着他背后的许家,没有人敢对他动什么鬼心思;可一旦出了国,那些见色起意,心怀鬼胎的人就多了。
也更放肆。
药应该是在酒被端到他们面前之前就下到里面了,只是阴差阳错,许尚端起离自己更远的那杯喝了。
而乔湾喝的,正是被下了药的那杯。
他喝下去后的几分钟就感觉出不对了,头晕,身子发热,口干舌燥。
喝了两杯还不见缓解后,他暗道了一句糟,撑着精神在舞池里找到许尚,拽着他的胳膊就两人拖了出去,动作毫不温柔。
他起身离开酒吧前,似乎听到座位附近的两三个外国佬低声骂了,白脸男生好像没喝酒,真可惜,之类的话。
许尚起初有些懵。“玩的好好的,你怎么把我拉出来了?”
乔湾没回答,只是一只手扶着墙,另只手扣着嗓子催吐。
干呕了几下,没吐出来。
眩晕感和燥热感却更强烈了几分,他狠狠地甩了甩头。
许尚这时才看出他的异样,连忙过去,抬起手轻拍他的后背,一边低声问:“老乔,你怎么了?”
那股清淡的香气涌入鼻腔,令乔湾冷静了一些,他的身子微凉,也令乔湾的燥热感缓解了不少。
他担心那几个人发现酒杯里的酒被喝了会跟着出来,于是抬起手,紧紧地扣住那微量光滑的手腕,低声说:“打辆车,我被下药了。”
“卧槽!”
许尚刚要炸,就被男人用力一扯,然后整个人都重重地栽在他的身上。
“别声张,赶紧走。”
这是在别人的地盘,他现在这个样子,要是真出了事,许尚那绣花拳头,根本对付不见人。
许尚抿抿唇,闭了嘴,连忙招手拦了一辆车,扶他上去。
那之后,乔湾唯一的印象就是自己头一歪,就靠在了许尚的肩膀上。
清淡冷冽的花香笼罩着他,令他一直紧绷着的神经放松下来,似是忍耐又似是欢愉的低低地“唉”了一声。
然后他紧锁眉头,低声对身边的人说:“小尚,去医院。”
就连声音都开始颤了。
许尚应该是嗯了一声。
这令他放下心来,闭上眼睛,紧握拳头,专心同身体深处不断涌出的一股股热浪做斗争。
再之后的事,他就记不得了。
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早晨了。
由于没有窗帘的遮挡,清晨的阳光肆意的透过落地窗打在乔湾的身上,明亮,刺眼。
他动了动身子,然后坐起来,抬手遮住眼睛。
昨晚,他久违的睡了个安稳的觉,没有梦到父母亲惨白到发青的脸,以及那一张张背对着自己窃窃私语的可怖面容。
但他也没有多舒坦,头疼,嗓子疼,身子也疼,就像被车碾过一样。
随着他抬手的动作,被子从他的身上下滑到腰间。
他震惊地低头,看着自己不着寸缕的身子。
他的胸前,腰间遍布着深深浅浅的印痕,就连大腿弯,都有几处淤青。
他也不是没经历过情事,自然清楚自己身上的是吻痕。只是以往的痕迹,都是他在前戏中留在情人身上的,就算是偶尔有那么两处,也只是在脖子上。
然后他愕然转头,额上青筋浮现。
他的身边躺着一个人。
一个男人,同样不着寸缕。
明亮的光线下,男人的肤色更白了些,似乎在发光;身上的线条漂亮,虽然有些削瘦,但隐隐也能看到人鱼线的线条。
可不就是许尚吗。
乔湾按住太阳穴,冷着脸,开始回想昨晚的事。
他记得,他最后说去医院,那之后呢?他怎么就和许尚睡在一起了?
这一身的痕迹,以及后面火辣辣的疼痛感,又开始提醒他,不是他如愿的睡了许尚,而是他被睡了。
“你醒了啊?”
许尚被光晃的皱了几下眉,缓缓睁开了眼,带着刚睡醒的朦胧和无辜。
乔湾深深地吸了一口气,冷冷开口:“你干了什么。”
“我……”许尚抬手抓了抓头发,刚要说自己什么也没干,结果眼睛一瞥,就看到了乔湾身上的痕迹。
二十几岁的男人没由来的脸一红,倒是像十几岁的毛头小子。
他也睡过很多人,但是男人,这还是头一个。
他认识的人里,除了乔湾,就只有李自启喜欢男人。
他从前不能理解,男人的身子硬梆梆的,哪如女人身娇体软,抱起来的手感好。更何况他还有点洁癖,总觉得脏。
李自启听到他的疑问,没恼,只是勾了勾唇角,幽幽地回了他一句,男人自有男人的好处,爷口味重,就喜欢啃硬骨头。
他当时没当真,毕竟李自启口味重是圈子里出了名的。
如今,他竟能理解了。
明明他的声音完全不是自己喜欢的娇柔软糯,他的身子也不柔软,到处都是肌肉,更没法配合自己摆出自己喜欢的姿势。
可是就在那一声声低沉沙哑的“别,不行”里,他却硬了一次又一次。
福兮祸兮,谁知道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