凌擎天走出病房,看到了这一幕,到底什么都没说。
司机是凌擎天的专属特助Moll。莫尘与她不熟稔,仅限于在国外有过几面之缘,知道她是凌擎天的特助,兼职保姆,其实更像把内.裤穿在外面的女强人。
在工作上不管大小,工作难度,她一律替凌擎天办的妥妥帖帖,生活上凌擎天的身份证、护照、名下的房产皆有她一人打理,甚至凌擎天每次甩掉的女人都是由她善后。
莫尘曾经以为Moll喜欢凌擎天,所以心甘情愿的为他做这些,后来却又不觉得,毕竟没有一个女人能无动于衷的去替自己喜欢的男人和别的女人*而买BYT吧。
不过这些于莫尘而言,不重要也不关心。
车子停在了莫尘公寓门口,Moll下车为他们开门,连同莫尘的行李都是她拎着。
莫尘不好意思让她提,毕竟她是凌擎天的特助,不是自己的保姆,这些事不该她做。伸手要接行李时手却被凌擎天握住。
他对莫尘说:“我们可爱的Moll是套马杆的汉子,威武雄壮,这点小事是不在话下的,对不对?”
说完,瞅了一眼Moll。
Moll嘴角泛着浅笑,尺度把握的刚好,和莫尘说话也秉持着几分敬意,“莫小姐不必客气,为凌总解忧分担工作是我的本份。”
莫尘:“这不包括帮我提行李。”
Moll盈然一笑:“没区别。”
好吧,莫尘承认自己辩不过这位特助小姐,由她去。
凌擎天左手臂搂着莫尘,右手臂搂住Moll,左拥右抱笑得好不得意,“小心肝你就死心吧,我都说不过她,更何况是你!”
Moll直笑不语,莫尘没说话,倒是狠狠的将肩膀上那只手丢开。
Moll替莫尘将行李放在房间后很识趣的去楼下等凌擎天。
莫尘去冰箱拿了一瓶进口的矿泉水递给他,凌擎天一边喝一边已将她的公寓打量完毕,下了一个结论:“像你的风格。”
整间公寓除了必备的家具和用具,没有其他任何多余的摆设,都说每个女性的潜意识里都有粉红情节,可在莫尘的身上完全看不到这一点。无论是她的穿衣打扮,还是家里风格全是简单大方,颜色黑白蓝居多。
莫尘没有在意他的评价,眼神在他和门之间徘徊,示意他可以离开了,她想休息。
凌擎天假装看不懂她的眼神,不但没走,屁股反而不客气的落在米白色的真皮沙发上,“小心肝,你的伤没好,一个人住多不方便啊!洗澡干嘛的,要是不小心摔倒,有我在,至少有人英雄救美。”
莫尘眉心微动,“你是在诅咒我?”
凌擎天:“当然不是,我是……”
话还没说完,手机响起,来电提醒是Moll,他接通也没多说什么,简单的一句:“我这就下去。”
收线,起身,桃花眸笑意盈盈的凝视她,“想我了,给我打电话,不想我更要给我打电话想想我。”
莫尘无视他的不正经,送他到门口。
凌擎天走出去后又停下,转身眸光深意的瞧着她,“……小心肝!”
莫尘掠眸迎上他难得正经的神色,低哑的嗓音拂过耳畔,“他不是你能掌控得了的男人,别犯傻。”
凌擎天的身影消失在电梯里,莫尘站在门口当了许久的门神,不明白他这莫名其妙的话究竟是何种意思。
不管凌擎天误会了什么,其实都不重要,庄易泽也好,凌擎天也罢,莫尘都没想过要掌控。
一个女人若是靠着掌控一个男人才能留住他,该是多么悲哀的事。
周一,莫尘出现在公司,任楠知道她受伤的事,没去医院探望一是公司很忙抽不开身,二是家里也出了点事,一团糟的情况也没比莫尘好到哪里去。
早会散了,莫尘跟任楠去办公室。
任楠关心她的伤势,看到伤口,语气惋惜:“多好的皮肤,留疤真是可惜了。”
莫尘整理好衣服,满不在意。
任楠坐在自己的黑色老板椅里,问道:“听说凌少回来了。”
莫尘点头默认。
这意味着他们的婚礼已经拉开了序幕。
任楠叹气:“一眨眼都过去这么久了,想当初我们还约定做彼此的伴娘,我倒是嫁给了段景明,可你和易泽……”
想到什么,声音停住没有继续说下去。
莫尘神色淡淡的,好像已经时过境迁,云淡风轻了,“你一样可以做我的伴娘。”
任楠摇头:“我都结过婚了。”
莫尘:“我不在乎这些。”
“你是不在乎,可凌家的人不可能不讲究。”任楠到底是在这个圈子滚打爬模多年,早熟透这些破规矩,见她沉默,又道:“算了,不说这些事。言归正传,李总的项目你要多用心,这人处‘女’座,挑剔的很。还有——这个是段景明朋友买的地,项目不大,可关系不错;别人做他不放心,想来想去唯有你能做。抽空看看,接不接你决定,要是接的话,账目不从公司走,当你接的私活。”
一般公司是严禁接私活,影响不好。到了莫尘这里是老板帮她接私活,若不是关系好到一定程度,哪里会这般公私不分。
莫尘接过资料表示考虑好会给她答案。
回到自己的办公室,莫尘放下文件,坐下时看到放在桌子上的保温桶,手指轻轻的抚摸了下凉薄的外表。
她想童童了。
过两天童童即将要期末考,眼下大概要专心复习,莫尘即便心里再想,也要压抑住,等期末考结束后再说。
下午她和助理一起去李总项目的工地,恰巧庄易泽等人也在,正在做测量等事宜。
庄易泽看到她眉头下意识的皱了下,眼神对视上的那一瞬间,微不可见的颔首算是打招呼了。
“麻烦结束后把相关数据传真到我公司一份。”莫尘话是对庄易泽说的,顿了下又对助理说:“把公司传真给他。”
助理从工作包里拿出一张名片递给庄易泽,眼神有些犯花痴,这个男人虽然穿的很普通,可这张脸真好看,一点也不输男明星,心里的小鹿忍不住的乱撞。
庄易泽轻轻睥睨下助理,并没有接,倒是跟在他身后的一个二十出头的一个小伙子机灵的立刻接过来,笑嘻嘻道:“放心吧,等数据一整理好,我立刻给你们送过去。”
助理收回手,眼神有些失望。
远处有人喊庄易泽,他看了眼莫尘,大热天的没带伞也不戴帽子,热得额头,鼻尖都渗出细密的汗水,两条白嫩的手臂白的晃眼,就这般的放在阳光下暴晒。
庄易泽走了几步,又突然折身回来,脱下自己的衬衫丢给莫尘,“这地不适合你。”
“我不需要。”莫尘想把衬衫还给他,庄易泽头也不回的走了。
助理倒没客气,拿着衬衫顶在头上,好歹也能挡一挡太阳,嘀咕道:“都怪我,出来之前忘记带伞了,真是热死了。”
莫尘没说话,眸光随着他挺拔的身影移动,脱掉衬衫,他的上身只剩下一件白色的背心,健硕的身材在大太阳下展露无余。
一阵风吹来,空气中有着淡淡的香气,助理疑惑:“哪里来的香气?”鼻子像警犬一样嗅了半天,恍然大悟:“原来是庄先生衬衫上的,闻着也不像是香水啊!”
“是洗衣液。”莫尘不由自主的开口。
“什么?”助理研究衬衫上的香气,一时没听清楚她说什么。
莫尘回过神,对上助理好奇的眸光,摇头:“没什么。”从充满他气息包围的衬衫下走出来,说:“我先回公司,你留下把衬衫还回去。”
助理倒是想,问题在于人家庄先生完全瞧都不瞧自己眼,留下不是招人嫌弃嘛。
莫设计师就不一样,年轻漂亮,家世又好,又能干,什么都好,人家明显是在怜香惜玉,助理脑子再不好用,这点眼力劲还是有的。
连忙把衬衫塞给莫尘,笑米米道:“还是你还,人家是借给你的,我先回去;剩下的事我会处理好,莫设计师你这边处理好就可以先回去。任总可是再三叮嘱我不能让你受累,让你多休息。”
“可是——”
“就这样说,我先走了。”助理说完一溜烟就跑远了,压根不给莫尘把话说完的机会。
莫尘没有拿他的衬衫来遮阳,而是站在阳光下看着手里洁白的衬衫,这么多年他还是一样,衬衫从来都干净的像是崭新的,就连用的洗衣液香气也一样,怕是没换过。
有人说,一个人如果长年累月的保持着同样的习惯,一定会是长情之人。
清冽的眼眸望向不远处和同事商谈工作的男子,剑眉微拧,一脸的严谨,给人一种很安心,值得信赖的感觉。
可庄易泽你为什么会那般的绝情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