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人阿顾也认识,是一个仗着自己家里有钱不怎么干正事的家伙。圈里出名的就是他的好色,以前犯了点事,被自己老子处理完以后,直接扔到了国外去避难。这不,才回来就看上了阿顾盯上的人。
阿顾当即就下车,冲着强行要把人家小姑娘拽进车里的人就是一脚,然后笑着对那人说:“不好意思,这是我女朋友。”
说完以后阿顾就拉着那姑娘往自己车里去,那姑娘看阿顾给自己解围,也就天真的以为阿顾是一个好人,乖巧的就跟着阿顾去了,孰不知,阿顾才是那个狼。
阿顾这个人平时狠劲一上来,简直就如同一个活阎王一样。可要是他想把自己伪装成一个正经的人,也是非常容易的。这叫斯文败类那种类型。
阿顾凭借这自己人畜无害的脸,成功的获得了姑娘的名字——舒舒。
舒舒姑娘也是从这个时候认识的阿顾,同时也是舒舒余生的不幸。
阿顾那天对舒舒一见钟情以后,真的就看不进去别人了。对任何姑娘都提不起来兴致了,脑子里都是那个舒舒姑娘。
阿顾除了得到舒舒的名字以外,还得知了舒舒是某大学大二的学生。以及舒舒有一个同校大四的男朋友,最后这件事情对于阿顾来讲真的不算是什么好事情,自己看上的姑娘已经有了男朋友,这搁谁谁不气啊?
不过,在阿顾这里,也就气了一会而已。因为啊大四的学生都快毕业了。等舒舒的男朋友毕业工作了,哪里还有精力去管学校里的小女朋友呢,最后的结局还是得分掉。
所以说这件事情并没有打击到阿顾,反而激发了阿顾的竞争心,他想知道自己和舒舒的那位男朋友相比,谁会是第一个先出局的人。
自然,阿顾这种人是绝对不可能认为自己是那个最先出局的人。
阿顾晾了那个舒舒姑娘两三周以后,这才开始实行自己的偶遇计划。
自己早就知道舒舒所在的大学里面有一个活动,就是关于什么尊老爱幼之类的,据阿顾的消息。舒舒分配到的地方正是敬老院。
阿顾在舒舒她们之前先赶到了敬老院,名义上的去看望老人,实际上是为了给舒舒营造一个自己是“社会三好青年”的假象。
果不其然,舒舒在看到阿顾在敬老院的那一刻,对阿顾的好感确实提升了一大截。跟阿顾说的话也多了起来。
阿顾也就在和舒舒聊天的时候,帮了舒舒几个“顺手”的小忙。舒舒在忙完学校的活动以后,就提议要请阿顾吃饭,以此来感谢阿顾帮了自己忙的事情。
阿顾却拒绝了舒舒,他是这么跟阿顾说的:“不就顺手的事嘛,没必要谢我了。举手之劳而已,不要在意那么多了。”
然后阿顾就非常潇洒的走了,其实呢。阿顾只不过是弄了一个“欲擒故纵”的把戏而已,哪里有什么举手之劳。
要阿顾帮别人举手之劳的事情,简直就是做梦。没有自己的目的,阿顾根本就连你看到懒得看,更别说是帮忙了。
舒舒却真的以为阿顾是因为好心所以才帮了自己的忙。
又是几周以后,舒舒忘记了阿顾的时候。阿顾再次出现在舒舒的面前,成为了舒舒的“恩人”。
这次出事的是舒舒的男朋友,舒舒的男朋友实习的期间没忍住和客户顶了嘴,客户立马就跟舒舒男朋友的公司断了合作。
书书的男朋友因为搞砸了这件事情,要被公司告上法庭。舒舒和男朋友本来就是一个小平民,又认不得什么人去帮舒舒的男朋友一把。
正在这个时候舒舒却从一个朋友看的资讯里面得知了,阿顾是XX公司的少爷。舒舒就想找阿顾帮忙,因为上次再敬老院里面互相交换了电话号码。
舒舒给阿顾打了电话以后,阿顾告诉舒舒这件事情有一些难搞,不过没有关系。毕竟舒舒拜托自己的事情嘛,自己一定会尽力的。
舒舒为此感动了一番,她没有想到阿顾的人居然这么好。其实,她根本就不知道这一切都是阿顾弄的,为的就是让舒舒欠自己的人情。
人情这种东西啊,越欠越多,到最后跟本就还不清楚了的。
阿顾故意带着舒舒一起去办这件事情,因为舒舒得罪的人就是阿顾的朋友。所以阿顾就吩咐了自己的朋友,叫他在舒舒面前一定要狠狠的刁难自己,最好能够让舒舒自责怎么样的就是最好的。
如同阿顾所想的,阿顾的朋友狠狠的刁难了自己。一来是帮阿顾的忙,二来就是趁这个机会狠狠的报复一下阿顾,谁叫阿顾老是欺负他呢。
最后这件事情还完美的解决了,舒舒也对阿顾特别感谢,心里还有这一些愧疚。毕竟阿顾为了帮自己男朋友的事情这么受人刁难了。
舒舒再次向阿顾提出要请他吃饭,这次阿顾没有拒绝她。
舒舒和她的男朋友一起请了阿顾吃饭,阿顾在吃饭的时候耍了一个小心机。惹得舒舒和自己的男朋友闹了别扭。
阿顾以为他们能够多生几天气,没想到自己的人告诉他。舒舒的男朋友在当天晚上买了一束花跟舒舒道歉,两个人就这么和好了。
阿顾虽然气的肝疼,但是也没有当即就去把舒舒给拐回来。阿顾耐心的等待着,等待着自己的猎物按着自己的计划进入自己的笼子里面。
瞧,没过多久,舒舒就在和朋友吃饭的时候“不小心”碰到了她男朋友和另一个女人在一起的场景。
舒舒当时就没有忍住立马过去质问她男朋友,没想到这一去受伤的还是自己。那个女人是舒舒男朋友公司老总唯一的女儿。
掌上明珠,也是老总的心甘宝贝。千金小姐从舒舒男友一进公司就开始缠上他了,得知了他有女朋友以后,千金小姐扬言要将他的女朋友给揍死,只要离开他,千金小姐就可以放过舒舒。
舒舒当然选择不同意了,千金小姐当场就给了舒舒几个巴掌,还叫走了舒舒的男朋友。舒舒这一下子就委屈到了极点,自己的男朋友不管自己,还跟别人走了。
这件事情搁谁身上,谁能够受的了啊。舒舒决定要跟男朋友分手,晚上舒舒男朋友给舒舒打了N个电话,表示自己是迫不得已的,自己要是不跟那个女人走,那个女人会更过分的对待舒舒。
就这样两个人又稀里糊涂的和好了,只是如同舒舒男友所说的那般,那个女人真的没有打算放过舒舒。
在舒舒看过外婆以后,晚上回学校的路上。叫那位千金小姐给堵了,带到一个地方以后,那个千金小姐狠狠的给了舒舒几个巴掌,又说了一些侮辱性的词语来伤害舒舒。
千金小姐打舒服了,骂舒服了以后,就踩着自己的高跟鞋走了,不一会屋子里面进来几个男人……
就在舒舒以为自己逃不过这一劫的时候,阿顾及时赶到脱下自己的衣服把舒舒裹住。这件事是阿顾计划以外的,在知道那个死女人把舒舒带走以后,阿顾差点急疯了。
抱着舒舒的那一刻,阿顾就已经想好了怎么去处置那个死女人。不过,心疼是心疼,自己的计划还是要执行的。
等如同自己计划的那样进行完以后,他在收拾那个女人也不急。
舒舒要求阿顾带自己去找自己男朋友,阿顾没有反对就带着舒舒去找她男朋友了。
人在受了伤害和委屈之后,就会特别想得到自己最需要的人的帮助,舒舒也一样,这会她就特别想扑到自己的男朋友怀里好好的哭一场。
只是没想到自己这一去,就彻底伤了心。她的男朋友背叛了她,那个女人就是把自己置于地狱的那位老总的千金女儿。
舒舒是哭着跑回去的,阿顾则是叫人狠狠的收拾了那个女人一顿。谁叫她敢动自己的女人,虽然还没有的得手,但是阿顾这会已经把舒舒看成自己的女人了。在老总得知自己女儿得罪了阿顾以后。
是签了不少的“丧国辱权”的条约,割舍了自己好多的财产才让阿顾消气了,那位千金小姐也就彻底被扔到了国外去。
当然这都是以后的事情了。
在发生了那件事情以后,阿顾并没有挑明自己的心意。而是一直陪在舒舒身边,关于那件事情他一个字也都不提。
就这么相处了半个月以后,阿顾终于表明了自己的心意。舒舒也早已经被阿顾所感动,也就同意了这件事情。
两个人正式成为了情侣以后,舒舒能感觉到阿顾对待自己是非常好的,但是唯一一个缺点就是。阿顾太过去偏执也太过于强势了,
阿顾对自己管的太严,有时候自己就是无意中和别的男人对视一眼,阿顾表面上不说什么,背地里却是狠狠的欺负自己一顿。
最严重的还是舒舒的前男友来找自己,阿顾每次得知舒舒和他见面以后,就会比以往更狠的皮肤舒舒,并且限制几天舒舒的行动。
舒舒被阿顾管的越来越觉得难熬,渐渐的就有了要跟阿顾分手的心理。
舒舒酝酿了几天以后,终于鼓起勇气跟阿顾说了这件事。结果,阿顾呢。什么话都没有说,只不过是让舒舒两天没下得了床。
舒舒越来越安静,越来越不爱说话。正在这个时候自己的前男友告诉自己,这一切都是阿顾安排的。
舒舒最后取得了证据,证据表明这一切真的都是阿顾做的。那一刻舒舒没有忍住,气冲冲的就去找了阿顾理论。
阿顾承认了,舒舒表示要离开阿顾。阿顾怎么可能没有放手呢,自己的费尽心思,不择手段才得到的女人怎么可能就这么放她离开。
阿顾为了不让舒舒离开,就直接限制了舒舒的行动。并且迅速的安排了自己和舒舒的婚事,舒舒虽然强烈的表示不愿意和阿顾结婚。
自己不要嫁给这样的一个人渣,不择手段的人渣。阿顾却用了舒舒的父母以及其他亲人来要挟舒舒,舒舒不得已就跟阿顾结了婚。
结了婚以后,舒舒也对阿顾没有什么好脸了。脾气越来越坏,时常听见舒舒房间里响起砸东西的声音。按理说,谁遇到脾气不好的女人只会讨厌她。
可是阿顾这里却是越来越喜欢舒舒,阿顾觉得自己真的不能够没有舒舒,没有舒舒他可能真的会疯掉的。
偶然从朋友那里听说,女人一旦有了孩子就什么都可以放下了。意思就是,有了孩子就会和你重新相处的。所以,阿顾也想要一个孩子。
在阿顾的手段下,舒舒怀了孩子并且把他生下来了。可是和阿顾预期的不一样,舒舒非常讨厌这个孩子,她都可以喜欢别的孩子,却唯独不喜欢自己的孩子。
舒舒觉得这个孩子就是阿顾用来束缚自己的,舒舒所以只会越来越讨厌这个孩子。
阿顾就把这个孩子扔在了父母身边,自己和舒舒则是独自住在自己的别墅里面。
后来,阿顾家里面来了一个特别讨人喜欢的小姑娘。而舒舒对这个孩子也特别的好,阿顾也就对这个孩子特别好的。
阿顾得知这个小姑娘和自己的儿子是玩伴,这才从父母那里吧自己的儿子给接了回了。舒舒虽然还是不喜欢自己的儿子,终究也没有再大吵大闹。
“这个故事就是这样了,小晚你觉得这个故事好不好?”顾锦书讲完故事以后,往自己的怀里一看。苏晚早已经睡熟了,顾锦书特别好笑的亲了亲苏晚的鼻尖然后说:“叫我讲故事,不让我睡觉,你怎么就先睡着了呢。小坏蛋。”
顾锦书说完以后,表情忽然又不好了起来,看着苏晚的睡颜。他忽然问道:“小晚,你说我应该怪他们呢?我以前是特别怪我父亲的,只是现在我好像理解他一些了,你说我应该怎么办?”明知道没有人回答自己,却还是傻傻的问出来了。
夜,就这么静静的过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