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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N次元 > TFboys之遇见高冷凯

   一提起“萧然”这个名字,很多人的第一想法大概就是那个很漂亮,家里有个很有钱很宠女儿的老爹,靠着钱砸上来的然姐。

   别人对我的第一印象无非就是漂亮和有钱。

   这两点我都认,父母天生给了我一副好皮囊,让我可以有资本在这个看脸的世界畅通无阻的开绿灯。

   同时,钱不可能是这个世界上最万能的东西,但它却是解决问题最行之有效的方法。

   我家老萧同志说过,这个时间上除了真爱和感情,所有的一切都能用钱来解决,要不然就用很多很多钱来解决。

   这一点,我深信不疑。

   萧家这一辈就我一个孙女,全家上下包括爷爷都宠我充的不行,所以从小到大我为所欲为惯了,俨然一个混世魔王。

   长大后凭着一副好皮囊,加上萧家的背景,我在整个杭州向来是呼风唤雨,有求必应。

   可是直到遇见他。

   他是个意外。

   我从来没见过一个人可以好看到如此的过分,我也从来没见过一个人对于我的美色无动于衷,我更没见过一个人能一而再再而三的拒绝我。

   他是第一个惊了我的眼的人。

   我永远忘不了那天他替我挡下那球,替我打抱不平。

   那个三分动作潇洒帅气,我清清楚楚听见球落在垃圾桶里的声音还有我不安的心跳。

   我总觉得,谈恋爱无非就是一个人喜欢另一个人的皮囊,然后在一起,不喜欢了就分开。

   直到遇见他。

   遇到他之后,我才明白,原来喜欢一个人是这样的感觉。

   想不顾一切对他好,管他接不接受。

   好外貌让我在追他的时候有了足够的自信,我一直铭记着老萧教给我的至理:没有什么是用钱解决不了的。

   但是他又一次颠覆了我的观念。

   于是,我开始尝试着了解他,我也渐渐明白,感情这种东西不能用钱来衡量,老萧之前和我说我一直不明白,现在才有所顿悟,要不然我送他那么多东西他为什么不要呢?

   很多年之后,我才明白这大概是就是喜欢一个人真正的感觉。

   之前的撩都不叫喜欢,喜欢都是小心翼翼的。

   那些婉转迂回的小心思,不想被人发现的小秘密,得知某个消息后欢呼又雀跃,藏在眉眼间的温柔,心里满满的喜欢,这些感觉都是曾经未曾有过的。

   原来,喜欢一个人是这种感觉。

   脸红心跳,眼里有光都是真的。

   我爱的男孩是个大众情人,想嫁给他的人有好多,每天喊他“老公”的人也有好多。

   他的名字叫易烊千玺,笑起来超好看超甜超酥的男孩子。

  

   我第一次遇见一个人可以好看到无边际,也第一次感觉到之前从未有过的患得患失的感觉。

   那个时候他不喜欢我,所以我就挺怕的。

   我身边从来不缺男人,可是我真的缺一个懂我爱我,不止爱我皮囊的男朋友,我想要一个喜欢看我素颜,让我乖乖吃饭,让我别总穿高跟鞋小短裙的男朋友。

   他是第一个告诉我,女孩子不要总化妆,对身体不好,其实你素颜挺好看的。

   他是第一个对我说,你怎么总是不吃早饭?这样对肠胃不好。

   他是第一个天天给我带早饭的男孩子。

   他是第一个把我从酒吧里拉出来,声色俱厉的告诉我,女孩子不要总去哪种地方,知道有多少人盯着你吗?

   他告诉我,不要以为有副好看的皮囊就可以为所欲为,有的伤害就连钱都解决不了,更何况你是个女孩子。

   他教会我,女孩子要自重自爱。

   正因为他给过我别人从未给过的感觉所以我才那么喜欢他。

   他能忍受的了我的嚣张任性,能包容我的小撒娇小脾气,能给我别人给不了的安全感,能一点点教会我,什么是喜欢,什么是爱。

   和他在一起不也是没有过害怕,害怕追不上他的脚步,害怕他会扔下我走向遥远的未来,害怕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。

   因为喜欢他喜欢到无法自拔,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“害怕”。

   但他教会我的,是勇敢的面对,是爱与担当,梦想与未来。

   说实话,我觉得我的人生很失败,我没有理想,胸无大志,学习不好,没有兴趣爱好,唯一想的就是吃喝玩乐。

   活在当下,得过且过。

   他不一样,他有他的理想,他的远方,他的追求,他身上背负的不只是他一个人的,还有其他人对他寄予的厚望,还有粉丝们殷切的目光。

   他是生长在在镁光灯下,活在舞台上的小王子。

   我是活在纸醉金迷世界里的富家子弟。

   我们不一样。

   真的不一样。

   可是他却告诉我说。

   我们每个人生来都不一样,可是我愿意为你改变我自己,你呢?

   就算你现在没有理想,没有目标没有兴趣爱好,但你有我。

   你不要担心我会离开你,也不要担心你追不上我的脚步。

   因为无论我走多远,到哪里去,都是因为那个地方有你。

   哪怕有一天我走了很远的路,你找不到方向,跟不上我的时候,我也会原路返回把你拴在我身后。

   直到那一刻,我才明白,原来这个少年喜欢我要比我喜欢他喜欢的多。

   我承认,我特别特别的渣,遇见好看的小哥哥就抓住不放手,不喜欢的离开的也干脆决绝。

   当初,我喜欢他,也是这样的想法。

   可是。

   遇见他之后,我第一次想和一个度过一生,我第一次想和他有某种羁绊牵连,我第一次知道喜欢一个人竟然可以到这种无法自拔的地步。

   很幸运,后来,我找到了人生的方向。

   真真正正有了可以努力追逐他脚步的资本。

   这种朝着梦想,朝着希望朝着他努力奔跑的感觉真好。

   现在,他是我的先生。

   我们有了一对特别可爱的儿女。

   在哥哥朗朗的身上,我看见了他小时候的影子。一样的沉默寡言不爱说话,一样的温温和和,谦谦有礼,一样的不爱笑,但是笑起来却很好看,一样的眉眼如画,岁月成书。

   妹妹苒苒很像我,偶尔她淘气的时候,我仿佛能看见那个逆着时光岁月向我走来小时候的我自己,那个在圣诞节傻傻许愿的我自己“将来我想要一个特别特别好看的男朋友,要长得比我好看的男朋友”,轻轻的向我挥手告别,对我说。

   你的愿望实现了,你要一直幸福下去啊。

   会的,一定会一直幸福下去的。

   从遇见他开始,我就看见了我的未来。

   坦诚,光明,充满希望,做自己的女英雄,做他的小公主。

   我的盖世英雄终会踩着七彩祥云来接我,我等到了。

   那么你呢?